丁忧那点事
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,渐渐的,儒学之徒嚣张起来。到西汉末年,从上到下,不提儒学,已经没法立足了,而汉朝也开始宣称它是以孝立国了。篡汉的王莽,就是一个儒生,新朝就是以儒立国。
儒家之徒,父母死了,儿子要守孝三年,实际上是二十七个月。这二十七个月,要结庐在父母的坟前,穿粗麻衣,不能喝酒,不能沾荤腥,不能碰女人。这一套,在东汉,已经很讲究了,大家比着守孝,写《三国志》的陈寿,在给父亲守孝之时,被人看见有女人给他洗脚,大为人诟病,后来才发现,原来是他在重病之中,但已经晚了。有些人,借此投机,人家守孝三年,他守十年,博得大孝之名,好去做官(后来被揭发,他在守孝期间生了好几个儿子)。
身为官员的,守孝三年,这期间就不能继续为官了。这在当时的法律术语上,叫做丁忧或者守制。一直到清朝,不管你是谁,只要在位期间父母翘了,马上就得麻溜上奏圣上,请求开缺,离开自己的官位,回家守制尽孝。
这样的事儿,对于官员,尤其是那些有实权的肥缺的官员,很是肉疼。当官当得好好的,冷不丁就不能干了,把一个好肥缺交给别人,谁知道三年之后,上面是个什么心情,自己的圣眷还能不能维持。也真的有人一旦守制回家,就从此一蹶不振。
能不能不丁忧守制?理论上是可以的,只要你的圣眷足够的大,可以由上头出面,不许你丁忧守制,这就叫做夺情。都说忠孝不能两全吗?上头以效忠的名义,夺了你的亲情,你不得不从。当然,被夺的人,都心甘情愿,乐不得呢。尽管如此,官场上一定会骂声一片。骂的人倒未见得都是丁忧守制的拥护者,很多人实际上是嫉妒,凭啥我们都得丁忧,你却不用?明朝的张居正,就来过这么一回,夺情之后,朝议汹汹,他顶住压力,就是不走,但到了他死后,万历也不再喜欢这个人了,这个事儿,就成了他的一大罪状。
丁忧守制这事儿,到清末新政时期,竟然悄无声息地就不再施行了。袁世凯不再丁忧,还勉强可以说是皇帝批的,但梁士诒和许秉琦也不丁忧,就成为一种惯例,爹娘老子死了,做儿子的,只要戴上孝,继续上班就是,没人管了。
新政不仅要学习西方的制度,而且连西方的风俗也要学,剪辫子和放小脚,官员们还没有顾得过来,先把自己痛恨的丁忧给革了,大家解放,不亦快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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